想換屋又怕手頭資金不夠? #重購退稅 幫你省稅!
➤ #什麼是重購退稅?
政府為了鼓勵民眾換屋,推出了重購退稅政策,當您賣出舊屋並在兩年內買進新屋/土地時 (新價值需高於舊價值),可以申請退還部分 #土地增值稅,減輕換屋負擔!
➤ #誰可以申請重購退稅?
● 舊屋和新屋的所有權人必須是同一人(若新購房地產是給親友則無法申請)
● 舊屋和新屋都必須是自用住宅,且符合相關條件
● 兩筆土地買賣的時間必須在兩年內
● 土地上若有房屋,該房屋需為土地所有權人本人、配偶或是直系親屬所屬
➤ #如何申請重購退稅?
1. 準備相關證明文件
2. 在兩年內向國稅局申請
➤ #重購退稅有哪些注意事項?
● 申請重購退稅後,重購土地需在五年內不得移轉、出租或供營業使用
● 先買後賣者,須在重購土地辦理產權登記後兩年內出售舊屋
● 簽約買賣之前1整年都沒有出租或作營業的情形
● 都巿土地最大適用面積是300平方公尺,約90.75坪,非都巿土地最大適用面積是700平方公尺,約211.75坪
☼ 舉例說明:
小明在110年4月1日以100萬元出售舊屋,並繳納30萬元土地增值稅
在112年3月31日之前,小明以120萬元買進新屋
由於新屋價值超過舊屋,小明可以申請退回30萬元土地增值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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